面對錢坑核四弊端歷史,處置核四是停損不是浪費!(06/05/2018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供同聲明)
核四廠歷經三十年的爭議不休,今年因燃料棒即將外運,又再度成為媒體焦點,在有心人士的政治炒作下,輿論似乎都選擇性地忘記了核四過往弊案連連、品質堪憂的不良紀錄,好像洗白成一個又新又好的電廠,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回顧2014年馬政府下令核四廠封存停工三年,不僅僅是因為民意反對這麼簡單,當時國民黨掌控府院多數,如果堅持要繼續蓋下去誰也拿他沒法,核四真正蓋不下去的原因,是因為電廠的工程品質出了大問題!
從2001年立院決議核四復工後,隨著工程逐步進行,種種弊端開始密集浮現,如系統拼裝不良、泡水、未按圖施工、工程品質拙劣、貪腐弊案不斷,大眾不敢置信一個安全性無比重要的核電廠竟蓋得如此之爛?
馬政府無法回答為何核四變成一個宣稱施工進度百分之九十,卻連試運轉程序都過不了的電廠?也無法說服民眾為何還要繼續買單,支付這個蓋了近二十年仍無法完工的工程?
因此,2014年被高達七成的民意反對,最後政府既不敢硬蓋下去,也不敢有魄力地選擇停建,只好順應民意宣布封存停工,留著這個破爛包袱給下一任的總統決定,迴避了該負的政治責任。
不良核四的黑歷史 工安事故不斷
核四廠並不如核電工程包商與已退休的前廠長所宣稱,是一個已經蓋好的新廠,更不是什麼新科技,而是一個在1995年招標,1999年動工,在業界早已老舊的設計與技術,施工與驗收過程問題重重未解,至今尚未完工,在全球核電業界是工程延宕超過十多年的不良案例。
核四經費也嚴重超支,從1697億元到現在花掉的2838億,共追加了三次預算還不夠,台電在2013年也預估,如要完工至少要再追加預算500多億以上,讓總預算超過3300億元,現在說隨時可啟封運轉實在是個笑話,要談核四存廢,絕對不能不提這些黑歷史。
核四自動工以來弊端頻傳,在監察院歷年針對核四的調查案件資料中(參考附件一),因偷工減料、施工品質不佳、輕忽核安、經費暴增乃至官員收賄等問題,共被監院糾正六次、彈劾兩次,舉部分嚴重情節如下:
民國2007年至2010年,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件,且辦理1號機電纜線敷設作業,未依設計圖說或相關規範確實監督承包商,造成儀控信號易遭干擾,影響測試運轉後續期程,還增加營運成本;
核四廠興建期間,發生採購的可撓性金屬導線管,不符採購規範,台電竟驗收付款;台電員工涉嫌利用混凝土製造供應採購案,收取廠商賄賂及不正當利益等違法情事;
核四興建未能採統包模式,也未能慎選律師、保全證據下,致執行效能不彰,一再延宕工期,大幅增加興建成本等,監察院都已依法分別提出糾正或函送檢調機關,以上是監察院對核四追弊有成案的,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其他大大小小的工程問題,在原能會歷年的違規事件中都有記錄(參考附件二),核四工程共有17件重大違規事件,總計被開出2290萬的罰款,另外還有一般違規事件46件,注意改進事件449件。
為了提醒大家已經遺忘的核四新聞事件,特別提出其中被媒體大幅報導,最嚴重的三大工安事故:
一、自2008年起,台電違規自行變更原廠設計達395處,其中反應爐緊急冷卻水道支架焊接工程未照原設計,若爐心漏水、冷卻水又故障無法補充,恐令大台北地區民眾暴露於輻射死亡。
原廠奇異公司表示:「台電自行變更相關材料與施工規範,會導致安全可靠度出問題,須由台電負責。」
2011年審計部、原能會調查再度發現,台電刻意隱瞞、規避原能會定期檢查,擅自違法自行變更核四與安全有關設計高達七百多項,包括奇異公司設計權限、攸關運轉核心的「核四廠核島區」設計;未來核四廠運轉後一旦發生問題,奇異公司將不用予以理會與協助處理。同年因此違法變更事件,被監察院提出糾正。
二、2010、2011、2012年連續發生三次核電廠變泡水車的淹水事件,引發當時輿論譁然,外界方才明瞭這已經不是個別疏失可以解釋的,而是整個系統與工程品保出了問題。
三、測試期間發生全黑事故長達28小時,2010年7月9日,因為一連串的施工錯誤,核四自廠外向廠區輸配送電的電路系統高溫燒燬,造成整個廠區長達28小時的大停電,也就是所謂的全黑事故,超過全世界核電廠最長停電可應變時間的8小時三倍有餘。若這是在正式運轉時發生,將使電廠失去控制反應爐冷卻系統的能力,導致爐心融毀引發核災。
決斷處置核四爛帳 是停損不是浪費
不要忘了,這些荒謬、嚴重的工程事件,如今看來仍是非常不可思議,因此當年反核四的民怨沸騰,更何況福島核災後大眾對安全的要求只有更高,不可能接受這樣品質的核四廠。
這並非只有反核團體才這樣判斷,如今已退休的前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當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一度表示「核四違規和開罰至今從未間斷,totally failure,可以停工了!」「停工是現在最有利的決定,如果三年前就作這決定,不知道可以替國家省下多少錢。」
2012年核工專家林宗堯不惜辭掉安全監督委員,也要上書直言:「核四再繼續蓋下去,絕對不可能安全運轉!」
核四工程太多出包導致公信力破產,即使不斷安檢也無法讓民眾相信,馬政府也沒有信心可以違背民意再繼續追加預算硬蓋下去,這才是當年核四封存停工的背景與全貌。
從歷年來一長串的核四弊端記錄來看,許多相關工程人士都判斷核四是無可能安全運轉的,因此這筆核四工程爛帳早就該做個了結,原本就是在當時執政者與核工業界不負責任的要求延長加賽下,才讓錯誤的巨額投資不斷擴張,越賠越多難以自拔。
面對一個各界都認為不可能安全,而且完工不知還要投入幾百億、千億的核電廠,政府本該做一個負責任的停損與處置,並追究過去的弊端責任。
建廠失敗不用負責?核四不該再成為提款機
當今日政府終於願意從燃料棒開始停損處置時,核工利益集團卻在近日跳出來荒唐地以「浪費」為名,力圖為破爛核四保留生機,想繼續循過去不負責任的操作模式,讓核四錢坑黑洞持續擴張,難道要讓台灣社會繼續付出更大的代價?甚至荒唐地以「新車」為名做美化包裝,試問有誰願意購買一輛出廠前曾經發生過這麼多離譜弊端與事故的泡水「新車」?
更何況這是一座若發生失控的意外就將導致無法逆轉核災的核電廠!
核工利益集團的呼籲不僅充滿扭曲,且刻意不提過去核四的黑歷史,也從不檢討自身,不要忘了正是在這一群人的「專業設計」、「專業施工」、「專業監管」下,蓋出這麼糟糕的工程品質,難道我們還要重蹈覆轍?
連當年的馬政府都沒有信心可以在不追加預算、不增加工期的情況下繼續蓋下去,核工界竟能不顧全台人民身家安全,希望在下次政黨輪替可以重啟核四,讓民眾繼續為蓋不好的核四錢坑繼續買單?
熟知建廠歷史的人都會知道,長期以來核四都被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無限追加預算的政商提款機,即使是短短封存停工期間,都還要增加編列十幾億預算,如今終於結束封存,開始進行核四的資產處置,燃料棒運出國外轉賣,雖然付出了代價,但糾纏台灣多年的核四夢魘,終於可以期望有停損的一天。
如果還有人認為認賠殺出是不划算、浪費錢,企圖讓已經停建的核四廠復活,必須先回答的是,還有誰願意成為錢坑核四要繼續投入百億千億的提款機?還有誰願意成為拼裝核四的核災犧牲品?
♡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統包 施工規範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面對錢坑核四弊端歷史,處置核四是停損不是浪費!(06/05/2018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供同聲明)
核四廠歷經三十年的爭議不休,今年因燃料棒即將外運,又再度成為媒體焦點,在有心人士的政治炒作下,輿論似乎都選擇性地忘記了核四過往弊案連連、品質堪憂的不良紀錄,好像洗白成一個又新又好的電廠,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回顧2014年馬政府下令核四廠封存停工三年,不僅僅是因為民意反對這麼簡單,當時國民黨掌控府院多數,如果堅持要繼續蓋下去誰也拿他沒法,核四真正蓋不下去的原因,是因為電廠的工程品質出了大問題!
從2001年立院決議核四復工後,隨著工程逐步進行,種種弊端開始密集浮現,如系統拼裝不良、泡水、未按圖施工、工程品質拙劣、貪腐弊案不斷,大眾不敢置信一個安全性無比重要的核電廠竟蓋得如此之爛?
馬政府無法回答為何核四變成一個宣稱施工進度百分之九十,卻連試運轉程序都過不了的電廠?也無法說服民眾為何還要繼續買單,支付這個蓋了近二十年仍無法完工的工程?
因此,2014年被高達七成的民意反對,最後政府既不敢硬蓋下去,也不敢有魄力地選擇停建,只好順應民意宣布封存停工,留著這個破爛包袱給下一任的總統決定,迴避了該負的政治責任。
不良核四的黑歷史 工安事故不斷
核四廠並不如核電工程包商與已退休的前廠長所宣稱,是一個已經蓋好的新廠,更不是什麼新科技,而是一個在1995年招標,1999年動工,在業界早已老舊的設計與技術,施工與驗收過程問題重重未解,至今尚未完工,在全球核電業界是工程延宕超過十多年的不良案例。
核四經費也嚴重超支,從1697億元到現在花掉的2838億,共追加了三次預算還不夠,台電在2013年也預估,如要完工至少要再追加預算500多億以上,讓總預算超過3300億元,現在說隨時可啟封運轉實在是個笑話,要談核四存廢,絕對不能不提這些黑歷史。
核四自動工以來弊端頻傳,在監察院歷年針對核四的調查案件資料中(參考附件一),因偷工減料、施工品質不佳、輕忽核安、經費暴增乃至官員收賄等問題,共被監院糾正六次、彈劾兩次,舉部分嚴重情節如下:
民國2007年至2010年,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件,且辦理1號機電纜線敷設作業,未依設計圖說或相關規範確實監督承包商,造成儀控信號易遭干擾,影響測試運轉後續期程,還增加營運成本;
核四廠興建期間,發生採購的可撓性金屬導線管,不符採購規範,台電竟驗收付款;台電員工涉嫌利用混凝土製造供應採購案,收取廠商賄賂及不正當利益等違法情事;
核四興建未能採統包模式,也未能慎選律師、保全證據下,致執行效能不彰,一再延宕工期,大幅增加興建成本等,監察院都已依法分別提出糾正或函送檢調機關,以上是監察院對核四追弊有成案的,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其他大大小小的工程問題,在原能會歷年的違規事件中都有記錄(參考附件二),核四工程共有17件重大違規事件,總計被開出2290萬的罰款,另外還有一般違規事件46件,注意改進事件449件。
為了提醒大家已經遺忘的核四新聞事件,特別提出其中被媒體大幅報導,最嚴重的三大工安事故:
一、自2008年起,台電違規自行變更原廠設計達395處,其中反應爐緊急冷卻水道支架焊接工程未照原設計,若爐心漏水、冷卻水又故障無法補充,恐令大台北地區民眾暴露於輻射死亡。
原廠奇異公司表示:「台電自行變更相關材料與施工規範,會導致安全可靠度出問題,須由台電負責。」
2011年審計部、原能會調查再度發現,台電刻意隱瞞、規避原能會定期檢查,擅自違法自行變更核四與安全有關設計高達七百多項,包括奇異公司設計權限、攸關運轉核心的「核四廠核島區」設計;未來核四廠運轉後一旦發生問題,奇異公司將不用予以理會與協助處理。同年因此違法變更事件,被監察院提出糾正。
二、2010、2011、2012年連續發生三次核電廠變泡水車的淹水事件,引發當時輿論譁然,外界方才明瞭這已經不是個別疏失可以解釋的,而是整個系統與工程品保出了問題。
三、測試期間發生全黑事故長達28小時,2010年7月9日,因為一連串的施工錯誤,核四自廠外向廠區輸配送電的電路系統高溫燒燬,造成整個廠區長達28小時的大停電,也就是所謂的全黑事故,超過全世界核電廠最長停電可應變時間的8小時三倍有餘。若這是在正式運轉時發生,將使電廠失去控制反應爐冷卻系統的能力,導致爐心融毀引發核災。
決斷處置核四爛帳 是停損不是浪費
不要忘了,這些荒謬、嚴重的工程事件,如今看來仍是非常不可思議,因此當年反核四的民怨沸騰,更何況福島核災後大眾對安全的要求只有更高,不可能接受這樣品質的核四廠。
這並非只有反核團體才這樣判斷,如今已退休的前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當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一度表示「核四違規和開罰至今從未間斷,totally failure,可以停工了!」「停工是現在最有利的決定,如果三年前就作這決定,不知道可以替國家省下多少錢。」
2012年核工專家林宗堯不惜辭掉安全監督委員,也要上書直言:「核四再繼續蓋下去,絕對不可能安全運轉!」
核四工程太多出包導致公信力破產,即使不斷安檢也無法讓民眾相信,馬政府也沒有信心可以違背民意再繼續追加預算硬蓋下去,這才是當年核四封存停工的背景與全貌。
從歷年來一長串的核四弊端記錄來看,許多相關工程人士都判斷核四是無可能安全運轉的,因此這筆核四工程爛帳早就該做個了結,原本就是在當時執政者與核工業界不負責任的要求延長加賽下,才讓錯誤的巨額投資不斷擴張,越賠越多難以自拔。
面對一個各界都認為不可能安全,而且完工不知還要投入幾百億、千億的核電廠,政府本該做一個負責任的停損與處置,並追究過去的弊端責任。
建廠失敗不用負責?核四不該再成為提款機
當今日政府終於願意從燃料棒開始停損處置時,核工利益集團卻在近日跳出來荒唐地以「浪費」為名,力圖為破爛核四保留生機,想繼續循過去不負責任的操作模式,讓核四錢坑黑洞持續擴張,難道要讓台灣社會繼續付出更大的代價?甚至荒唐地以「新車」為名做美化包裝,試問有誰願意購買一輛出廠前曾經發生過這麼多離譜弊端與事故的泡水「新車」?
更何況這是一座若發生失控的意外就將導致無法逆轉核災的核電廠!
核工利益集團的呼籲不僅充滿扭曲,且刻意不提過去核四的黑歷史,也從不檢討自身,不要忘了正是在這一群人的「專業設計」、「專業施工」、「專業監管」下,蓋出這麼糟糕的工程品質,難道我們還要重蹈覆轍?
連當年的馬政府都沒有信心可以在不追加預算、不增加工期的情況下繼續蓋下去,核工界竟能不顧全台人民身家安全,希望在下次政黨輪替可以重啟核四,讓民眾繼續為蓋不好的核四錢坑繼續買單?
熟知建廠歷史的人都會知道,長期以來核四都被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無限追加預算的政商提款機,即使是短短封存停工期間,都還要增加編列十幾億預算,如今終於結束封存,開始進行核四的資產處置,燃料棒運出國外轉賣,雖然付出了代價,但糾纏台灣多年的核四夢魘,終於可以期望有停損的一天。
如果還有人認為認賠殺出是不划算、浪費錢,企圖讓已經停建的核四廠復活,必須先回答的是,還有誰願意成為錢坑核四要繼續投入百億千億的提款機?還有誰願意成為拼裝核四的核災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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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斷電,許多人又興起的啟用核能發電的想法,我沒有反對核能,不過核四的問題其實不小,幾年前其實媒體有掀起討論核四安全的議題,我那時寫了這篇
內文
台灣第四座核電廠已經興建了,但從工程安全的評估來看,安全是非常有疑慮的,台灣也許需要核電廠,但不該是核四,而是從新建設一座新的核電廠,因為台灣前三座核電廠,都是由美國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GE)從頭到尾監工完成,但核四經作停建和復工,從1999年到2013年,拖延的時間長達14年,根據曾任美國奇異公司工程司的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所發表的發表《核四論》評論,核四廠並非由有經驗的公司興建測試完成後再交給台電運轉,而是向奇異公司購買關鍵組件(奇異公司又分包給日立、東芝、三菱等公司),以低價發標給經驗不足的顧問公司來監督,台電自行分包興建,不符合核電廠興建時採取統包的慣例,系統整合上有大問題,加上自行設計核電廠的驗證測試流程,之後又多次自行變更設計,而且還給「技術不足」、對輻射一無所知的相關廠商興建。
台電發包的廠商有個嚴重的問題,就是英文看不懂,錨栓上的英文字母代表「圖案」、「焊道標示」、「長度」,施工人員錯誤解讀美商奇異公司設計圖和施工規範,加上零件缺料,用較短的錨栓代替,錨栓上的英文字怕被認出而被磨掉,或者塗上鋅漆掩蓋錯誤,整個核電廠可以說是體無完膚,另外核四一號機部分零組件損壞,為了不影響施工進度,台電竟然從二號機拆相同零組件直接過去應急,導致二號機殘缺不全,不用天災出現,核四隨時可能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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